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374.“买”表变成人自己的。这从“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买”是指为自己获取,从而变成人自己的。属灵的获取并变成人自己的通过良善与真理实现。与此相对应的是世上通过金银支付所实现的获取并所有权;因为就灵义而言,“银”是指真理,“金”是指良善。因此,“买”表示变成人自己的,以下圣言经文中的“买”也是:
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,没有银钱的,你们也可以来买了吃,不用银钱,不用价值,也来买酒和奶。(以赛亚书55:1)
耶利米书(13:1-2,11)中的同样是。马太福音:
天国好像宝贝藏在田地里,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,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,买这块田地。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,遇见一颗极贵重的珠子,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,把它买下来。(马太福音13:44-46)
又:
聪明的童女对愚拙的童女说,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去为自己买吧!她们去买的时候,新郎到了。(马太福音25:9-10)
由于“买”表示变成人自己的,所以在圣言中,经上对用银子买的东西和以其它方式获得的东西作了明确区分。此外,用银子买的仆人可以说就是买者自己的,就像“家里生的或生在家中的”,只是处于较低层级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经常一起提及这二者,如创世记:
你家里生的或你用银子买的,都必须受割礼。(创世记17:13)
利未记:
倘若祭司买人,是用银子买的,那人和生在他家的人,他们就可以吃他的食物。(利未记22:11)
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,“耶和华救赎的人(或领回的人)”表示什么,即表示那些获得良善与真理的人,因而表示那些主的东西已交给他们,成为他们自己的之人。
10064.“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”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。这从“血”和“坛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,“血”是指神性真理(参看10026, 10033节);“坛”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(9964节)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,也是指神性之爱,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;事实上,凡人们所爱的,他们都感觉为良善,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。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;因为凡人们所信的,他们都视为真理,也称之为真理。由此可推知,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,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,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,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。因此,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,这理解力就如何,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;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,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,这意愿就如何,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,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。就反面意义而言,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,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。不过,构成理解力的虚假,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,这理解力就如何,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,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;构成意愿的邪恶,对这邪恶的爱如何,这意愿就如何,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,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。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,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,这是不言而喻的,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,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,源于主,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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